台湾专利

 


专利种类

  • 发明:利用自然法则之技术思想之创作。可为一种方法、装置或构造之首创,申请后需实审,对创造性有实质上的要求。
  • 新型:对物品之形状、构造或装置之创作或改良。主要针对实物之结构创新。
  • 设计:指对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状、花纹、色彩或其结合,透过视觉诉求之创作。
  • 应用於物品之电脑图像及图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得依本法申请设计专利。

专利年限

专利如经核准,自公告日起授予专利权,专利保护年限为:

  • 发明:自申请日起算20年。
  • 新型:自申请日起算10年。
  • 设计:自申请日起算15年。

专利年费

请参考经济部智慧财产局专利年费应缴金额表

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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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02-87878616
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606-558
地址: 110 台北市信义区永吉路168号4楼
Email:service@bst.tw

营业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
09:00 ~ 12:00
13:3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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