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胜诉!! 小米Mi Pad商标不得在欧盟注册

欧盟普通法院裁定,小米「Mi Pad」名称与苹果「iPad」过於相似,不得在欧盟...
欧盟普通法院裁定,小米「Mi Pad」名称与苹果「iPad」过於相似,不得在欧盟注册商标。(网路照片)
 

苹果公司5日成功阻止中国智智慧手机生产商小米将「Mi Pad」平板电脑在欧盟注册为商标,因为这个名称与苹果的「iPad」过於相似。

 

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裁决,「Mi Pad」不应被注册为商标,因为其与iPad的相似性可能令消费者混淆。

小米的Mi Pad和苹果的iPad均为平板电脑。

法院声明指出:「Mi Pad名称仅较iPad开头多出一个字母M,这样的差异不足以抵消两者在视觉和发音上的高度相似性。」

小米可以在欧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即欧盟最高法院)就上述裁决提起上诉。

 

新闻出处: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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