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围绕任天堂起诉东京一公司向驾驶公路卡丁车的客人出租其拥有的游戏人物角色「玛利欧」等的服装、并让客人在公路行驶的行为等侵犯著作权的诉讼,9月27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做出了判决。判决认可了任天堂的主张,要求涉事出租公司支付1千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赔偿,同时停止服装出租等。任天堂同一天透露上述消息。
任天堂2017年2月以出租公司「MARI Mobility开发」(原名maricar,东京品川)及其社长为被告提起诉讼。
任天堂表示,该出租公司在其公司名称里使用了属於热门游戏《玛利欧赛车》简称的「maricar」。在向外国游客等出租改装为可在公路上行驶的卡丁车之际,还向顾客出租玛利欧等的服装。
在这起诉讼中,任天堂主张这些行为相当於著作权侵犯和不当竞争行为。一方面,出租公司主张「让卡丁车到公路行驶的业务由其他企业负责」,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任天堂同一天发表评论称「主张基本上获得认可。对於知识权侵害,今后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另一方面,出租公司表示,「部分主张未获认可,感到非常遗憾。将详查内容,加以应对」。
文章出自:日经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