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权介绍

认识智慧财产权

 

「智慧财产权」为一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积体电路电路布局权、营业秘密、网域名称及其他无形智慧资产的广泛名称。

以下简要说明专利权、商标权及著作权之定义:

 

  • 专利权

当任何人有一利用自然法则之技术想之创作时,得向政府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之规定,即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间享有排除他人未经其同意而制造、贩卖、使用或进口其专利物品或方法之权利。

  • 商标权

「商标」指用以区别自己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国家对於表彰自己商品或服务之标志,给予所有人专用於其所指定之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即为商标权。我国规定,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记号、颜色、声音、立体形状或其联合式所组成的任何标志。

  • 著作权

任何人有属於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范围之创作,当其著作完成时,即享有著作财产权。绝大多数国家对於著作权均采用创作完成主义,当著作人完成著作时,不需任何登记或注册程序,立即享有著作权。


 

营业地址

TEL:02-87872799
FAX:02-87878616
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606-558
地址: 110 台北市信义区永吉路168号4楼
Email:service@bst.tw

营业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
09:00 ~ 12:00
13:3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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