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肥皂」申请商标 联想男男性交判败诉

网路手工皂业者「捡肥皂工作室」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商标,以「易使人理解为同性男人的性行为」遭驳回,业者愤而向智慧财产法院提起诉讼,但智财法院今维持智财局裁定,认定商标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虞,判业者败诉。

捡肥皂工作室成立於2010年,去年委托哲学工作者朱家安设计商标,将工作室LOGO与「捡肥皂」图案向智财局申请,但智财局认定,捡肥皂依现今流行用语,意指男男间性行为,若在网路上搜寻,依照一般社会通念,多半给人负面印象。

针对商标图样,智财局则认为,商标设计以类似臀部圆形化的中文「捡」字结合,「肥皂」分置上下组合而成,仍不足以脱离负面认知,因此将其驳回。

业者愤而在网路上张贴公文,怒批「请不要觉得捡肥皂脏,捡肥皂是要洗涤您内心的脏」,外界也质疑智财局歧视同志,同理可证,恐怕连菊花、太阳花等联想用语也不能使用;业者向智财法院提起诉讼,智财法院今则判业者败诉。

智财法院维持智财局裁定,并认定商标恐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虞,捡肥皂3字仍令人联想到男男性行为,类似臀部的商标图腾则会令消费者感到粗鄙,判业者败诉,全案可上诉。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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