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00:25联合报 记者陈俊智/新北报导
有台版「霍格华兹」之称的花莲瑞穗春天国际观光酒店,因商标被智慧财产局认定与北投春天酒店相似而注销,瑞穗春天不服而打行政诉讼,但智财法院仍认定有混淆消费者疑虑,判瑞穗春天败诉。
花莲县瑞穗春天国际观光酒店属於天成饭店集团,代表人为集团董事长张茂松,台北市北投区春天酒店代表人为飞宏科技董事长林中民。
判决指出,瑞穗春天原以「瑞穗春天国际GRAND COSMOS SPA及图」申请商标,但因为北投春天酒店向智慧财产局申请评定而撤销,衍生商标官司。
瑞穗春天主张,自家商标是由稻穗图案、「瑞穗春天国际」和「CRAND COSMOS SPA」等字样组成,整体设计与北投春天酒店的「春天」繁简有别,英文部分也充分表徵是天成饭店集团,绝对没有混淆消费者疑虑。
法院调查,瑞穗春天虽主张商标有稻穗图案,但商标中的「瑞穗」只是地名,「国际」则是泛指跨国企业或国际化,「SPA」也只是说明营业种类,主要识别部分仍在「春天」。
瑞穗春天申请商标的营业项目包含「澡堂、三温暖、露天温泉浴池;按摩、芳香疗法」等等,与春天酒店商标用途多有类似,确实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判瑞穗春天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