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7 18:55联合报 记者陈俊智/新北即时报导
台北知名餐厅「荣荣园」2013年易主由邑馔餐饮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接手,但2015年2月以店名申请商标后,坊间仍有人打著餐厅招牌贩售调理包;邑馔为此提告贩售调理包的兴凯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侵权,求偿262万余元并登报道歉,智慧财产法院审理,一审败诉,上诉二审后,逆转获赔72万余元。可上诉。
据调查,「荣荣园」创立於1965年,原由黄呈郎(已殁)、李桂荣夫妇共同经营,以道地江浙菜闻名遐迩,2013年易主邑馔后,饕客仍络绎不绝,2016年获台北市政府「台北老味道」活动推荐,更获得2019米其林必比登推荐;但是,邑馔2016年注册商标后,发现兴凯仍打著餐厅招牌贩售「红烧肘子」、「冰糖牛尾」等调理包,甚至以「园荣荣」申请商标。
邑馔兴讼指出,兴凯的施姓名义负责人虽然在2008年左右曾和黄呈郎夫妇合作,但双方当时有约定2年授权期限,李桂荣也曾打电话到兴凯,通知餐厅易主。然而,兴凯明知授权期间已结束,仍使用「荣荣园」卖调理包,另注册「园荣荣」商标,明显侵害商标权,其公司与名义、实际负责人应连带赔偿262万6000元并登报道歉。
审理时,兴凯强调自己是善意先使用,且收到邑馔侵权行为制止函后即主动下架商品,无侵害邑馔商标的故意和过失。兴凯另主张邑馔2016年已从市场购得商品,但未采取任何行动,迟至2018年9月才提出告诉,也逾2年时效,实无求偿理由。
智财法院一审调查,黄呈郎夫妇明知施姓负责人在合约到期后仍打著「荣荣园」卖调理包,但没有明示制止,甚至黄呈郎仍有教施男坐在,认定双方至少有「默示授权」关系,授权关系仍存在,所以驳回邑馔求偿。
但是,智财法院二审调查,「荣荣园」不是兴凯自创品牌,却在2015年12月间以「园荣荣」申请商标,显见其有仿袭意图,并非善意。此外,兴凯申请的「园荣荣」因与「荣荣园」近似,被智慧财产局认定有混淆消费者疑虑而驳回,施男在收到驳回理由通知书时,也应知「荣荣园」商标权人为邑馔,并非黄呈郎夫妇。
智财法院二审认为兴凯侵害邑馔商标权的故意甚明,但邑馔未提出证据证明兴凯贩售的商品导致商誉信用受损,最后判兴凯公司与施男需为贩售调理包情事,共同赔偿邑馔72万6000元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