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 / 记者林以君
2020年07月12日16:02
原标题:疫情期间抢注“火神山”商标,宁夏一注册申请人被罚1万元
来源:陶涛/宁夏日报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一注册申请人在疫情期间抢注“火神山”商标案,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函,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对一涉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相关信息线索予以核查,并依法处置。
经查,武汉火神山医院开建之初,宁夏一注册申请人认为“火神山”名称有潜在商业价值,希望通过注册该商标获得商业价值。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前线医院,於今年2月17日注册成为事业单位,拥有该名号的在先权利。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商标注册申请人抢先注册与疫情词汇完全一致的文字商标,涉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构成恶意申请行为。
此案是2019年12月1日《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发布后,宁夏市场监管部门首次依据该规定对商标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也是处理的与疫情相关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第一件不良影响商标申请注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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