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智财局17日举办《商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暨商标代理人登录及管理办法草案公听会,因智财局2011年曾删除「商标师」为商标代理人规定,但考量商标具有一定专业性,希望修法新增设置商标专业代理人制度,预计10月完成汇整,力拚明年三读立法实施。
智财局指出,考量国内商标代理业务多由律师或具实务经验者办理,形成仅需国内有住所之人即可为商标代理人的情形下,实难期待具备处理商标事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如此极易发生无法妥善处理申请人各项商标程序的疑虑。
智财局长洪淑敏表示,过去申请商标有律师、会计师及民间代表三种管道,不过申请商标业务相当专业且严谨,就曾发生申请人素质参差不齐状况,导致后续商标成案数量少,因此才需推动商标代理人制度。
智财局说,这次修法将商标代理人资格明确化,并授权主管机关进行登录及管理,使商标代理人执行商标业务时,能在专业知识基础上,达成保护委任人权益及有效执行商标的各项程序。
洪淑敏指出,未来担任商标代理人的资格将限缩於律师、会计师、执业5年每年经手一定数量案件且可证明的商标所或民众,另一种则是参与训练课程且考取相关资格者,未来才可担任商标代理人。
至於相关实施时程,洪淑敏说,周一公听会结束后会持续搜集意见,后续经整理后,预计相关法案10月提报经济部,希望明年立法院会期可三读通过。据智财局统计,目前智财局接到商标相关业务申请大约每年10万至11万件之间,为帮助民众找寻合适商标代理人,已整理约544笔资讯公开於官网,其中包含会计师、律师及民间商标所,且此区都是年经手20件以上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