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糖哥哥商标战 智慧局核准陈嘉行用於餐饮类别

2020-04-16 16:30中央社 记者吴柏纬台北16日电
 
 
 
 
 
 

艺人陈嘉行与momo台的商标之争,第1回合结果出炉。智慧局核准陈嘉行注册「焦糖哥哥」商标,用於餐饮服务等相关项目,但是在视听服务等2项领域,虽被废止,但momo台已提出行政诉愿。

momo台主张,当初以优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请「焦糖哥哥」商标,因此要求已离开momo台的陈嘉行,不能使用「焦糖哥哥」或「焦糖」名称,双方因此展开商标权与制作财产权之争。

陈嘉行今天在脸书PO指出,在经过多时的法律程序后,终於顺利取得「焦糖哥哥」的商标,今天起大家可以放心的称呼他为焦糖哥哥。

外界认为,「焦糖哥哥」一案将会成为类似背景的艺人主张艺名商标的参考案例,对此,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商标权组副组长胡秉伦告诉中央社记者,陈嘉行今日PO出的商标许可,主要是用於餐饮服务相关领域,而非影视服务领域。

胡秉伦表示,智慧局是审酌陈嘉行申请「焦糖哥哥」商标适用项目为餐饮服务相关领域,与优视公司主张的影视服务相关领域,并没有冲突,加上在餐饮相关领域内并没有类似或相同的商标,因此依据「先申请先注册、保护」的原则,准许注册使用。

在视听服务等2项领域,胡秉伦指出,虽然智慧局已经废止优视公司的商标许可,但是优视公司提出行政诉愿,目前仍在行政程序中,因此法律上的状态仍未正式废止。

胡秉伦说,法律明文规定,当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都没有使用且没有合理事由,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废止该商标。申请人必须提出相关证据说明商标所有人确实没有使用该商标,而智慧局会汇整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并进一步调查,若确认申请人主张有理,则会邀请商标所有人到场陈述意见并说明。智慧局将会统合双方的资料与说法,做出裁决。

胡秉伦指出,由於智慧局认定优视公司过去3年并未将「焦糖哥哥」这个商标用於视听服务等2项领域,因此将其废止,不过针对智慧局的决议,优视公司已经提出行政诉愿,因此目前这两案仍在行政程序中。若未来对於诉愿结果不满意,也可能走到智财法院。

由於陈嘉行本身在经营餐饮业,胡秉伦认为他将商标注册在餐饮相关领域,也是保障自己权利的一种方式。不过她也提醒,若将这个商标用在其他领域,仍需端看是否已经被注册,否则一样会有侵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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